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及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公告
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绥化农商银行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绥化监管分局关于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绥金监复〔2025〕66号,《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并生效。
自2025年12月8日起,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自2025年12月8日起,孙峰先生、鄂丹女士、杨艺梅女士、崔元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其均已确认与本公司无不同意见,其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去监事职务相关的事项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关注。
在任职期间,各位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为保障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本公司在此向监事会全体成员致以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