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可持续信息披露报告
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
目录
一、总体概况
(一)关于我们
(二)绿色金融总体发展规划
二、环境相关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二)专营部门管理结构
三、环境相关政策
(一)外部政策制度
(二)内部政策制度
四、环境相关金融产品
(一)绿色信贷产品介绍
(二)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五、环境风险、机遇与风险分析管理
(一)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
(二)气候/环境相关风险管理及流程机制
六、经营活动对气候与环境的影响
(一)温室气体排放与自然资源消耗
(二)本行环保主要措施及实际效果
七、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
(一)绿色信贷概况
(二)绿色信贷环境影响
八、绿色信贷数据管理
九、未来展望与机遇
关于本报告
《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信息披露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是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单独发布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报告,本报告旨在阐述本行2024年度在气候环境治理、气候环境风险应对与防控、绿色金融生态体系以及金融支持绿色信贷等方面的金融政策、规章制度、典型案例及实践成果。全面披露了本行2024年度在环境治理结构、环境相关政策、金融产品服务与创新、环境风险、机遇与风险分析、投融资活动的碳排放等环境相关质效信息。2024年度本行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用金融力量促进节能减排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持续提升绿色低碳经济发展能力,深入助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高效运行,倾心服务、靠前发力、扎根“寒地黑土”、促进实体经济腾飞振兴。
报告披露范围
本报告为年度综合性报告。披露时间范围涵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以绥化农商行为主体,报告披露主体范围包括本行各分支机构。
编写依据
本报告内容遵循《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相关要求。
数据说明
本报告中涉及的各项数据均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主,部分相关数据涉及以前年度。本报告中数据来源于本行内部统计、监管部门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如与年度报告数据有差异,以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本报告中所涉及货币金额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
发布形式
本报告以微信公众号形式发布,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内容及数据未经本行授权不得转载刊登。
报告反馈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康庄路1号
联系方式:0455-8721028
一、总体概况
(一)关于我们
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8日,前身为绥化市北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北林区联社”),1996年11月,绥化市北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取得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12月实现统一法人。2020年4月经绥化监管分局批准同意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绥化市北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本行下辖1家营业部、32家支行,共33个营业网点。
本行始终根植寒地黑土,厚植“三农”沃土。目前,已发展成为绥化市内机构分布最广、网点数量最多、客户层次最丰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本行带领辖内机构全面扛起地方金融企业的使命责任,把自身发展融入地方经济发展之中,紧紧围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金融需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保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供给,引导金融“活水”助力本地区实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本行党委组建以来,坚守“农信姓党,金融报国”的初心使命,大力倡导“十个坚持、十个反对”,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优增量、活存量、严管理、转动能”的经营理念,坚持回归本源,坚守主责主业,着力建设“六个农信”,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逐梦百年新征程上书写更新更美的时代画卷。
(二)绿色金融总体发展规划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决策部署为导向,深入践行绿色信贷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建设,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托于本行自身特点优势,通过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丰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优化绿色金融市场运作机制,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增强信贷资金投放,将绿色金融理念融入经营管理中,切实推进绿色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新路径,助力实体经济全方位振兴发展。
二、环境相关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条款与内部规定要求,本行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具有现代化商业银行特色的公司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职能明确、权责清晰、运作规范、决策透明。
(二)专营部门管理结构
本行绿色信贷工作由公司部负责牵头,信贷管理部、三农业务部、计划财务部、战略发展部、信息科技部、风险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本行绿色信贷战略实施、协调等相关事宜。
三、环境相关政策
严格遵循国家、省委、省政府及监管部门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理念,将推进绿色金融作为本行经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有力促进经营区域内绿色金融和谐稳健发展。
(一)外部政策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序号 发布时间 发布部门 政策名称
1 2020年10月 生态环境部 《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
2 2020年12月 生态环境部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3 2021年2月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
导意见》
4 2021年2月 国务院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5 2021年3月 中国人民银行 “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
6 2021年3月 生态环境部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
7 2021年4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
(二)内部政策制度
伴随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迫切要求及早实现金融环境与生态社会环境的和谐共建,在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的大背景驱使下,近年来,人民银行、监管局先后出台了《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的指导性文件。本行为积极响应顶层绿色金融发展号召,推动绿色金融全面践行监管要求,结合地方经济形势与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统筹需要,出台了《绥化农村商业银行绿色贷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持续推动绿色信贷产业发展。
四、环境相关金融产品
根据绿色信贷发展需要,围绕市场需求不断丰富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为绿色信贷主体资金需求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本行推出的绿色信贷是指在开展信贷业务中正确处理信贷业务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绿色环保领域,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推进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近几年来,本行持续增强绿色金融发展劲头,下大气力增强绿色贷款资金注入能力,保障了绿色贷款稳步增长。
黑龙江省农垦龙王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作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绿色工厂,其豆粉加工项目涵盖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企业年产能3万吨,年收购黑豆3000吨、黄豆1.2万吨,产品覆盖“龙王牌”小包豆粉(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餐饮豆粉(年销售收入1.4亿元)、原料豆粉(年销售收入1.2亿元)及奶粉系列(年销售收入1亿元),远销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及海外市场。企业连续多年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证书》《有机加工证书》,在生产流程中采用低温豆粕加工技术、太阳能烘干系统等绿色工艺,年减少碳排放约1500吨。
2017年至今,绥化农商银行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针对其绿色生产需求推出专项绿色信贷方案,累计发放绿色贷款5.32亿元,执行低于同类型贷款10%的优惠利率(年化5%),采用“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模式,匹配企业季节性收购资金需求。带动周边500余户豆农增收,形成“金融+产业+农户”绿色生态链。2024年企业营收同比增长18%,绿色产品收入占比达75%。
在推动“双碳”战略目标的大背景下,本行坚持助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高效发展,通过加紧与市场主体对接、不断完善内部绿色信贷政策制度、丰富绿色信贷产品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模式以及优化办贷资料、减少办贷流程等方式,并在信贷资金规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多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特别是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切实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疑难症结进行到底。
五、环境风险、机遇与风险分析管理
(一)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
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助推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目标和长远部署,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大背景下,下大力气不断推动我国绿色低碳经济前行,全面促进绿色金融发展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基于国际国内环境形势,更是对金融机构开展气候/环境相关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新的挑战。金融机构面临的环境风险包括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两大类,给金融机构经营带来直接或间接的风险阻力很可能导致业务经营受限。其中:物理风险,是指极端天气(干旱、洪水、台风等)以及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和降水变化等对实体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转型风险,是指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经济低碳转型,由于突然收紧碳排放等相关政策或出现技术革新变化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两类风险将带来短期到长期的冲击。
金融机构面临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自身经营活动中面临的环境风险和投融资活动中面临的环境风险。通过环境风险能够识别判断、风险分类、评估认定可以准确分析环境因素引发的金融风险,并运用准确的识别判断方法以此发现新的机遇创造新的经营利润增长点,也因此能够有效避免经营损失和控制规避金融风险,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融合。本行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与战略风险偏好,地区经济运行特点与自身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客户群体受众层级,主要从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两方面建立应对措施及面临的机遇。
(二)气候/环境相关风险管理及流程机制
金融行业作为社会化国民重点行业组成部分,与气候环境之间关系十分密切,通过金融行为使资金投入到节约环保型能源产品、项目的开发利用以及对自然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中,形成有利于降低能耗、节约资源、改善经济的可持续性,不但可以减少企业及自身的运营成本,缓解经营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金融手段降低由气候环境问题而引发的金融风险。
本行能够对气候风险识别和评估进行科学有效判断,通过构建齐备的组织架构、科学的业务管理体系、完善的流程机制、清晰的制度边界,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等重大风险领域进行全面风险管控,并适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考量气候/环境风险标准,以确保风险应对防范措施得以实施落地。
1.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风险相关政策
根据《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负责制定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政策、经营风险战略偏好等,承担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提出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审议、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计划。高级管理层主要通过集体审议和评估,确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等重大事项;风险合规部主要负责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及流程建立;其他部门主要负责条线领域内风险收集与汇总;各乡、镇经营支行主要负责经营机构内风险流程制度建立及日常经营风险管理工作。
2.风险管理机制体系
以科学谨慎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其职能作用,保证风险管控的效果性和精准性。加强风险防控手段与监督控制的提升,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控政策、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培养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风险应急管理机制等,督促本行抓好风险管理监督控制工作,形成以各行齐抓共管协同推动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3.贷款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
将环境和社会风险分类的管理贯穿在信贷全流程中,将产业发展与信贷风险管理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并融入客户营销、客户调查、授信、信贷审查、贷后管理等关键节点,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不断夯实信贷管理基础。
六、经营活动对气候与环境的影响
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的碳排放包括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直接排放对应的能源消耗量包括柴油、汽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其中燃油主要包括移动源(汽车),备用(柴油/汽油)发电机等设备消耗汽油(柴油)消耗量;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主要是食堂的燃气灶、液化石油气灶。间接排放对应的能源消耗量包括外购电力、外购热力,外购电力主要为空调、电梯、办公用电、机房用电、厨房用电、充电桩等;外购热力主要是用于集中供暖。此次,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碳排放采集的指标以下表中范围一和范围二内容为主。
(一)温室气体排放与自然资源消耗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自然资源消耗
环境指标 指标单位 2024年
范围一 自用车辆消耗的汽、柴油 公车用汽油 升 75114.11
范围二 营业、办公消耗的电力、热力 净购入电量 千瓦时 1962480.39
供热面积 平方米 21402.33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单位:吨二氧化碳量
温室气体排放范畴
2024年
温室气体排放量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
166.82
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
2281.54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2448.36
注:温室气体排放范畴为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直接和间接自然资源消耗,统计对象为本行总部及各乡、镇支行。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碳排放。统计对象为本行总部公车辆油量消耗及天然气、液化气。
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统计对象为本行总部及乡、镇支行营业办公场所消耗的电力、热力。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一)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二)的总和。
(二)本行环保主要措施及实际效果
1.绿色办公
本行营造绿色办公、低碳办公、优质办公的和谐文化氛围,在日常办公中融入低碳环保、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循环利用的理念,将节约环保理念深植到企业文化中,切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创新力。本行坚持走可持续经营发展路线,从水、电、纸、油、汽等方面倡导绿色环保低碳办公,大力号召员工绿色出行、减少公务车出行、不断优化自身环境,提升良好的社会形象。
(1)电器管理
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消耗。下班后及时关闭不必要的办公用电设备,降低电子设备能源消耗提高电气设备使用寿命。
(2)车辆管理
加强日常公务车辆管理,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运行成本,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合理做好车辆调度,提高车辆运行效率。
(3)照明管理
培养员工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充分利用自然照明,减少不必要的照明用电。培养人走灯灭的良好习惯,防止“长白灯”“白昼灯”现象,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行为。
(4)节水管理
合理使用水源,严防滴漏现象发生,定期检查更换水龙头、管道阀门等。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关闭水龙头,珍惜每一滴“生命之水”,杜绝“长流水”。减少废水污染,为保护水源减少污染,选用无磷洗涤剂、可降解清洁用品。
(5)用纸管理
提倡电子化办公,减少纸张等办公用品消耗,对必要形成纸质资料的,严格控制印刷数量,减少重复复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使用量。杜绝不成熟的稿件输出,不必要的纸质稿件尽量使用电子文档审阅,尽量改变传统办公模式,提高用纸效率适应无纸化办公要求。
(6)餐盘管理
加强节约粮食教育,开展“光盘行动”,倡导“节约粮食、适量取餐”,鼓励员工节约用餐避免浪费。食堂、餐厅加强原材料、半成品加工管理,减少生产环节浪费,控制原材料成本支出,从源头上控制浪费。
(7)取暖管理
对所有支行冬季采暖进行锅炉改造,由传统的燃煤锅炉更新迭代为电锅炉,通过更新先进设备,减少碳排放。
2.绿色环保活动
本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以丰富的绿色公益活动多样化的方式展开,多层次多视角地向公众宣导绿色金融发展成效,致力于以推介“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绿色生活”的方式提升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建设的执行效力。本行组织绿色低碳徒步活动,有效提升能力作风,增强队伍合力,叫响服务品牌,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
七、投融资活动的环境影响
(一)绿色信贷概况
近年来,本行在省联社及市委、市政府及监管部门全方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基调的指引下,将实现“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为驱动,始终契合绿色金融发展的大局理念,贯彻落实以绿色信贷为引导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绿色准入标准,举本行之力,持续增强绿色信贷发展后劲。
绥化农商行在人民银行,银监局和省市联社的指导下,开展《环保卫士绿色信贷》业务,将绿色环保理念嵌入到贷款准入和管理环节,为绿色企业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本行为黑龙江省农垦龙王食品有限公司共授信1.39亿元,抵押3000万元,保证900万元,银团贷款1亿元,现余额4986万元。通过绿色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同时以资金引导企业投入环保技改,引进智能化除尘设备,改善生产环节,降低粉尘排放浓度,增加了环境效益。
(二)绿色信贷环境影响
绿色信贷环境影响节能减排 单位 2024年
二氧化碳当量 吨 21.49
标准煤 吨 10.91
八、绿色信贷数据管理
按照《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贷款专项制度》《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产业目录》等相关制度要求,本行建立绿色金融数据管理架构,加强数据的科学治理工作,逐步提升绿色贷款质效统计数据,采取定期由公司部统计员填报数据,AB岗双人复核,保证对外报送数据的精准性、时效性与准确性。
九、未来展望与机遇
本行将充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建设。牢记“农信姓党”,着力建设“六个农信”,深入实施“六大工程”,积极引导本行把绿色金融融入信贷政策和经营理念中,着力找准绿色信贷增长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生态农业等特色支柱产业,持续完善绿色信贷长效发展机制,系统性推进绿色信贷体系建设,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环保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积极推行绿色信贷,不断加大对低碳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绿色/有机农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风险意识,兜住风险底线,积极推进组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等工作,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