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方面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时,应当编制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序号 |
应披露事项 |
是否变更 |
1 |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否 |
2 |
更换董事长或者行长(总经理); |
是 |
3 |
当年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
是 |
4 |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或者主要营业场所发生变更; |
否 |
5 |
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
否 |
6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
否 |
7 |
撇销一级分行(省级分公司); |
否 |
8 |
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重大股权投资; |
否 |
9 |
公司或者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受到刑事处罚; |
否 |
10 |
公司或者一级分行(省级分公司)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
否 |
11 |
更换或者提前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否 |
12 |
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
是 |
以上需要披露的事项具体为:
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聘朱金库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等共15项议案,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及独立董事各3名;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2名及股权监事1名。
股东大会期间,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朱金库同志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继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拟聘李浩然同志为副行长的议案》、《关于选任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等5项议案。
股东大会期间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彦瑞同志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任第二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等3项议案。
通过以上会议决议,本行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换届工作,同时,向大会报告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人员情况,其中:
董事会成员为:执行董事朱金库、张臣、王桂福;非执行董事尚珺、孟宪纳、于洪娜;独立董事郝骥、邓文龙、范冰冰。朱金库当选为董事长。
监事会成员为:职工监事刘彦瑞、孙峰;外部监事崔元奎、杨艺梅;股权监事鄂丹。刘彦瑞当选为监事长。
高级管理层人员为:行长张臣、副行长王桂福、副行长李浩然、财务总监王旭、风险总监金凤祥、总审计师单槐宝。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别为: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朱金库,委员张臣、王桂福、尚珺、于洪娜。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臣,委员王桂福、尚珺、郝骥、邓文龙。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郝骥,委员张臣、王桂福、尚珺、范冰冰。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范冰冰,委员张臣、王桂福、孟宪纳、郝骥。三农小微金融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桂福,委员张臣、郝骥、范冰冰、于洪娜。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郝骥,委员朱金库、张臣、孟宪纳、邓文龙。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桂福,委员张臣、尚珺、孟宪纳、邓文龙。
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崔元奎,委员刘彦瑞、孙峰。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艺梅,委员孙峰、鄂丹。
注: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已通过王树伟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辞职申请;通过了盛英董事会秘书的辞职申请;新聘任董事长朱金库、副行长李浩然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批复。
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